青岛市全面深化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有效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
2017-02-06 点击 0 作者: 来源:

  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将工业企业污水治理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,进一步强化对涉水污染物的源头控制。以取缔“十小”企业、整治“十大”行业、强化工业园区水环境监管为抓手,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水环境准入政策,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的治污减排,督促企业加快实施清洁化改造,全面淘汰落后产能,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。

 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,全面取缔关停“十小”企业。印发实施《青岛市进一步做好不符合产业政策小型企业取缔关停工作的通知》,根据属地化管理、网格化监管的要求,以镇、街为基本单元,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,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。按照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、制革、印染、染料、炼焦、炼硫、炼砷、炼油、电镀、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“十小”生产项目。

  二是实施“十大”重点行业专项整治,切实提高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水平。制定造纸、焦化、氮肥、有色金属、印染、农副食品加工、原料药制造、制革、农药、电镀等“十大”行业专项治理方案,大力实施企业清洁化改造,以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改善目标为依据,提标改造企业水污染源防治设施。实行新(改、扩)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,从严审批高耗水、高污染排放、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。

  三是强化工业园区水环境监管,规范园区企业的排污行为。建立工业园区项目规划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,在工业园区逐步推行 “一企一管”和地上管廊的建设与改造,有效提升工业园区污水的收集处理能力。加强工业园区企业的环境执法,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,严厉打击偷排漏排、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、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,确保涉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。

作者:佚名 来源:中国水网